縱火燒妻小 狠心漢判離
葉姓男子為和妻子離婚,竟在屋內縱火企圖燒死妻子及3名子女,板院審結認為葉某不提供家庭費用反而縱火燒屋,判准離婚。
判決指出,葉姓男子和妻子結婚17年,因為外遇和妻子經常吵架,九十二年間夫妻兩人又因細故吵架,葉某一怒之下除了以腳踢妻子,還將家中門窗緊閉縱火,意圖燻死妻子及3名子女。
由於葉某的妻小苦苦哀求,葉某這才打開窗戶將火熄滅,但此後就對妻小生活不聞不問,導致妻小4人因為繳不出房租,今年一月間被房東趕出門。
板橋地院審理本案,認為葉某縱火燒屋意圖燻死妻小,又長期不提供生活費讓妻小生活陷入困境,已使婚姻出現重大破綻,判准離婚。